非確定空間是否就是沒有實際的界麵圍合,也沒有牆壁,卻有了房子?
這似乎不可思議(yi),成都展覽公司但人們在對空間的感知過程中,卻不都是根據牆壁來認識空間的,而是通過一些“痕跡”或“線索”來限定或提示自己場域的存在。這些非明確的空間暗示,使得我們所感知的空間或非空間的概念變得更加微(wei)妙而細(xi)致。實際的生活環境中,空間與非空間往往相互融合滲透,並不是非此即彼(bi)的割裂與對峙狀態。
中心擴散(san)式空間形式
中心擴散(san)式空間即在較(jiao)為單純和平坦的環境中,一個小小的結構或雕塑就可以將周圍的一定場域包(bao)容進來,從而產生出領域和空間效果。其影響力和實際空間作用由這個核心的質地、大小、工藝和材料等決定。這類空間也是由人的感知來確定此空間的大小,而不是由界麵來限定空間大小的一個特例。
不論是一棵大樹(shu),還(huai)是一塊巨石,或是一個精美的雕塑,成都展覽公司在某(mou)種意義上說,至少是起到一定“立麵”效果的物體,都能夠對周圍的場域產生一定的影響。人們在遇到危險或是在極度的寒(han)冷或其他不利因素下,會本能的選擇這樣的空間。荒原上的巨石、沙漠中的綠洲、曠野(ye)裏的一棵小樹(shu),都會讓人產生相對的安全感。西方廣場的方尖(jian)碑,就是此類形式的一個例子。
結構變化產生的空間
門檻、台階、吊頂、地麵高差、材質變化、結構轉(zhuan)折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限定空間的作用,這一點已經在相關的章節得到了論證。以上的這些手法,通過高差、結構的變化,將空間的邊緣暗示出來,或是對邊界產生行動上的障(zhang)礙,或是通過人的“完型”能力,使得空間得以被複原出來。“完形”能力,實際上就是人們對同一屬性物象的歸類和訴(su)求的本質。具有同一材質,同一高度,相互呼應的類似結構或對稱(chen)結構,都能夠使人將其歸納為一個完整的統一型。
燈光與色彩變化產生的空間
光線無非是強與弱、明與暗、冷與暖、麵積的大與小等變化的反(fan)映,這些變化對空間也有影響。首先,燈光是我們看清事物的必要條(tiao)件,所以控製了燈光就可以控製人們去看什麼,看多久。也可以控製人們不看什麼,看不見什麼。有了這樣的操控能力,燈光就可以通過照亮和削弱的作用,限定出一定的範圍,並使其具有一般意義空間的基本特征。
室外空間對光線的依賴(lai)主要在夜間,燈光的作用和效力就更加明顯了,成都展覽公司不但可以將夜晚的室外空間照亮,並且可以營造豐富、與白天完全不同的空間效果。由光線處理中的色彩變化、強弱對比等暗示出的空間和領域效果比結構空間更具有強製力。